9月19日实施新车险新规: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了《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》,将在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。据估计,改革实施后,消费者可以在短期内实现“三个基本”,即“价位基本上只降不涨,保障基本上有增无减,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”。届时,客户将真正体验到以下改革红利。

9月19日起的保险新规有哪些内容

1、商车保险商品比较丰富

增强驾驶员和乘客事故保险产品的特殊条款,包括交付检查、车辆救援、驾驶服务、安全检测等,为用户提供更标准化、更丰富的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。

2、商业车险价位更为科学规范

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,保险业再次计算了商业车险行业的纯风险保费。与此同时,商业车险商品附加的费用率最高为35%降到25%,预期赔偿率由65%降低%提高到75%,车险商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匹配

3、车险商品市场化水平较高

逐步放开自主定价指数波动范围,逐步确定自主定价指数范围为[0.65-1.35]第2步是及时充分放开自定价系数范畴。

4、进一步完善无赔优待指数

改革实施后,商业车险无赔偿优惠待遇指数将考虑到赔偿记录的范畴从前1年扩大到前三年,消费者意外赔偿费率的上升将减少。

5、大幅上升交强险限额

总赔偿限额从12.2万增至20万,在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增至18万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增至1.8万,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0.2万不变;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相同占比调整,在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.1万增至1.8万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增至1800元,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100元不变。

6、商车保险责任更全面

新机动车示范产品车辆损坏保险主要保险条款增强了机动车盗窃、地震及其次灾害、玻璃破碎、自燃、发动机涉水等保险条款,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,找不到第三方免赔率,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起索赔纠纷的免责声明,为用户提供更全面、更完善的汽车保险保障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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